(二)书面委托竞投╱电话委托竞投 a. 竞买人原则上需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 用书面形式委托本会代为竞投。本会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上述委托。书面/电话委托竞投的拍品每人限定十件以内,每件拍品的起拍价应在10万日元以上。 b. 采取书面委托竞投的竞买人填写书面竞投委托书(本 图录附有此委托书)。委托书必须在规定日之前交付本 会,可通过邮寄或传真到本会指定地址。并按本规章交 付保证金(100万日元)。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日之前交 付本会。可以通过汇款形式交付。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内未能确认保证金或委托书,参加申请将视为无效。 c. 拍卖会当日不能亲自到场的竞买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参加当日的拍卖。但必须在规定日之前交付保证金(100万日元)并填写登记表,登记手续可以通过电话 进行。保证金交付确认后,由本会告知竞买人竞投号牌和会场的竞投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