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36.5 cm. 19 7/8×14 3/8 in. 約1.7平尺 水墨紙本?立軸?一八四四年作 款識:畫家有鬼皮皴者,夫鬼之為物,人不得而見之。人不得見,孰得取其皮?以為山之皴哉甚矣,立說者之荒唐也。仁山蘇子曰:夫鬼之為物,廼人之所為鬼,雖不可得而見,而鬼之所以然。固可得而見也,聖人籍極博而易之為書,固判言乎,鬼神而洞其蘊。易曰: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脫之弧,蓋弧之為物,固主於皮者也。惟力不同科,則盛治之世不以皮為主要,弧之張也脫也,未可謂無見於其皮也,既有以見之則取其所見以為山焉。是皴未可謂立說者之為荒唐也。且鬼之所當然聖人已著之於易而易之所以然者,更不待易而有以見之也。又何得謂之荒唐也。潮州韓愈聞而辯之曰,或笈於梁從而燭之不見也,或觸吾躬從而執之,無有也。故今嶺南之言鬼者,或宗蘇或宗韓雲。甲辰夏四月,蘇長春書於汾水樓中。 鈐印:長春、野人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