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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春堂拍賣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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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開五葉-茶、花、香、宗教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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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 4093
明代 仿剔紅牡丹紋黃花梨書箱
Lot 4093 |
收藏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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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北京时间
2023年04月30日 开拍
此拍品禁止/限制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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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描述
翻译
長 27.7 寬 21.5 高 38.6 公分
此件黃花梨木箱為立式長方高體,平頂,周身稜邊包鑲銅邊,保護轉角。正面貼大方形面葉,後面楔兩合頁,兩側安菱花式釘,配裝提手。提手垂落處貼菱花銅花式墊片,以隔撞擊。書箱兩側下方對稱開扁型長方孔,以利編織帶捆綁固定用。書箱內部底層安鐵力木板材於穿戴孔上,再用另一塊鐵力木封平底部。 頂面及四外壁,採用減地陽刻技法,浮雕纏枝牡丹紋。其畫面構圖大體相同,底部為層層累疊的怪石,石上靈芝俏立。一側拔地而起一株牡丹,枝繁葉茂,四散滿布。中心為一朵正向綻放的花朵,花蕊居中,內層六瓣環繞,外層十二瓣長短交錯,另有大大小小花卉點綴枝頭。 牡丹花卉的雕刻方法,有如明代剔紅之作,充滿濃郁的富貴之氣。而且從這件方箱所雕刻的紋飾來看,黃花梨偏紅的色調,更能感受到明顯的剔紅漆器的裝飾味道。 牡丹紋飾在元明時期雕漆工藝中是最為常見的表現題材,從明初的大花大葉逐漸向明代中期的圖案化過渡。而這件黃花梨木箱上雕刻如漆器般的紋飾,是因為在明代晚期硬木傢俱變得流行之前,大漆傢俱作為主要的高等級傢俱在民間的地位早已確立,因此在明代晚期,以黃花梨為代表的硬木傢俱在發展之初,需要向之前地位更高的漆器學習與靠攏。黃花梨箱上的洞石牡丹與同時期的漆器及漆器家具上具有諸多相似之處。以下幾件故宮博物院所藏的明代漆器及器物上的裝飾可以看出"洞石花卉"的圖案深受明代宮廷喜愛,且常運用裝飾在不同的宮廷器物上。
中國古代豎式立箱之探究 此件特殊的黃花梨箱,除了傳世較少見的豎式箱體的造型,其仿剔紅雕花設計之外,還有其周身包銅邊的防撞安全裝飾。這樣的箱式非常少見,在尚未看到更多實物之前,曾不解此箱的功能,究竟是為何而特別製作? 探究此類豎式立箱體的箱子,史料,存世品不多,但我們可以從 (1) 唐代法門式塔基出土,唐懿宗賜贈法門寺「八重寶函」,其最外層的第八重:銀棱盝頂檀香木寶函,它是用極珍貴的檀香木製成,用雕花銀條棱邊。發掘時,此函已嚴重朽壞。 (2) 浙江博物館藏,北宋慧光塔出土 「北描金堆漆舍利函」。 由兩件豎式立箱,我們可以知道此類特殊的箱子,皆是為了特別的寶物所精心特製。 八重寶函是唐懿宗賜贈的,函內盛放著一枚供奉舍利,最外層是一個檀香木函,裏面套裝著三個銀寶函、兩個金寶函、一個玉石寶函和一座單檐四門純金塔,但因最外層為檀香木銀棱(錄皿)頂寶函出土時已殘朽,故只見七重。層層相套的寶函其質地分別為金、銀、玉、木,每層寶函外均用銀鎖鎖上,並以絲帶或絹袱包裹,金塔基的銀柱就是套放供奉舍利的地方。目前第七重最大尺寸為,通高23.5,邊長20.2厘米。 北描金堆漆舍利函, 底寬24.5厘米,高41.2厘米,浙江省博物館 浙江博物館藏國寶,北宋慧光塔出土的 “識文描金舍利函”,分別代表了宋代戧金、描金漆器的最高水準。 這兩件唐、宋的造型皆是盝頂,在明代官皮箱的造型中亦有繼承,而明代另一種平頂豎式箱,目前在少數存世的宮廷實物中,幸存幾件的箱子,雖沒有和此件一樣的造型,但卻可以提供一些想法線索。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寒,憑藉個人的傑出才能和歷史的風雲際會而登上了皇帝寶座,其間誅戮無數,樹敵甚多。他的性格亦猜忌多疑,好用特務進行偵伺,連大臣在家裏生氣皺眉都能知道。歷代帝王的畫像惟數朱元璋的差異最大,既有「龍鳳之姿」者,也有凹面長頜者,在不同場所懸掛的均不一樣,據說是為了防止刺客辨認真容。朱元璋在起居生活中也設計了嚴密的防範措施,從明人張合所著的《宙載》上卷關於乾清宮建築及陳設的描述中可見一斑,其雖然是嘉靖年間的格局,但屬於「祖宗之成憲」,沿承自明朝的「二祖列宗」: 「暖閣在乾清宮後,凡九間,中一間置床三張於房下,以天橋上,右一間置床三張於上,又以天橋下,左二間置床三張於下,又以天橋上,右三間又置床三張於上,又以天橋下,左四間置床三張於下,右四間亦如之。天橋即人家樓梯也。上下置床二十七張,天子隨時居寢,如是防不測耳。」 鑑於這樣的居寢制度,明朝皇帝的常用物品必貯於適合移動的器具中隨駕抬行,而方頂箱的造型尤便於上下樓梯,從傳世的實物數量分析,當年應屬宮廷常用的一種家具。明朝自中期起,皇帝多怠於朝政,萬曆帝朱翊鈞尤甚,他「不郊不廟不朝者三十年,與外廷隔絕」(見《明清史講義》,孟森著),更不會去巡狩天下了。因此,這類方頂箱應是主要為在宮廷內日常使用而製作的,其獨特的造型設計也吻合了史籍的有關記載。 滿清入主中原以後,宮廷的居寢制度與明朝不同,方頂箱的形制亦被廢棄,大都製作橫式的長方形箱子,可置於炕上使用,即使有底座,也因箱子很少移動而逐漸加高,形成了新的風格特徵。 從史料的記載來看, 明宮的陳設和家具的風格比較優雅、隨意一些,所以明朝的皇帝常年住於大內,甚至一、二十年都不出紫禁城一步。而清朝在政局平穩以後,皇帝就在紫禁城裏待不下去了,長期住在離宮別苑裏,這與清宮的室內陳設氛圍過於莊重森嚴似有一定的關係。明、清兩代宮廷生活的習俗與時尚差異,從明、清兩代宮廷家具的風格之中也可以窺見一斑。 在10 Dec.2019巴黎蘇富比「亞洲藝術」秋拍中一件類似箱子中我們得到了啟示,Lot 107"明 「嘉靖丙午河汾書院置」款 仿剔黑花鳥紋硬木書箱(40.7cm)" (圖1),其款示說明著此種箱式為明代款式的"書箱"。在此之前,2013年於香港Ravenel 拍賣曾推薦您收藏的"明末清初 紫檀髹漆包銅方箱"(圖2),亦為明代書箱的一例。而此次推薦的是一件明代黃花梨仿剔紅漆器,雕牡丹花紋書箱。 明代在中國家具史中是個極特別的年代,就我們所知最有名的木匠帝王-熹宗來看,朱由校在位七年,從不掩飾自己對木匠活的癡迷,做起木匠活來,根本不願處理軍政大事,把審美當作是一種心靈的暢適,寢宮堆滿了種種材料及錛、鑿、斧、鋸、刨等工具。從配料到上漆,他都親自操作,往往忙到半夜也不休息,身邊太監做他的助手。每製成一器後,先是欣喜,後又不滿意,棄之,再做,樂此不疲。從宮殿建築到木器製作,無所不精,無所不能。其技巧嫺熟,令許多工匠望塵莫及。 朱由校所製作的船模型、傢俱、漆器、硯床、梳匣等器具,其形制十分精巧,尤在雕刻上見工夫,作品施以五彩,精緻妙麗,出人意表。《崇禎宮詞注》透露,明熹宗"手制器物,極精巧。"因史料不全,現今仍被世人廣為流傳的器具,屈指可數。朱由校對木工的愛好完全出於本能,常常就近取材,製作許多精美的器物,並沒有明確的目的。或者正應了明崇禎朱由檢的那句話,"亦一時精神之所寄也"。據記載,朱由校愛好宮屋器用已經到了成癖的程度,甚至影響到身邊的宮女、太監。不僅如此,內臣更奢侈爭勝。其桌、椅、床、櫃,以至日用盤盒器具,皆不憚工費,務求美麗。 晚明是中國古代商業社會的一個巔峰,崇尚節儉的風氣早已被奢靡風尚所取代。奢靡之風,不止是民間的富庶而呈現的結果,晚明帝王們皆不樂於上朝國政,更樂於追求個人興趣、極致的生活及享用。是上行下效的風氣,除了園林、家具等硬體設施的豪奢,差別只在文化的品味雅、俗之分。 明代"玩"分有「古玩」和「時玩」,舉凡"食衣住行"的古玩、時玩(時尚)等皆可玩。以文徵明的曾孫文震亨完成了十二卷《長物志》為代表。這是一本論述建築、園藝、賞玩、飲食之趣的書,換言之,是一本關於生活、品味的書。即知明代民間和現今資本自由的社會所去不遠。 晚明之世,商業繁盛,崇尚節儉的風氣早已被奢靡風尚所取代。江南富庶之地,富商大賈雲集,競相以豪奢為勝。富有後的社會就會想要有文化,昂貴的書,文房四寶,古董等都要有,門檻越高,越能將自己跟庶民區別開來。一般的有錢人可能會購置金銀物品,如金質餐具、銀質香爐、金線織成的錦緞;但極其富有的人卻是購買法書、名畫、古帖、古琴等高級文化物品。除了擁有這些物品外,更重要的是,正確地使用或擺放這些東西。 例如書畫帖,平時十餘日一「展玩」。微見風日,不至久卷作霉。琴則盛以錦囊,掛板壁透氣處,勿近牆壁風露日色。「展玩書畫」有五不可:燈下、雨天、酒後、俗子、婦人,供桌上不放銅器等。當時,王羲之、米芾、懷素的書法,價格往往在千兩白銀以上,有的甚至超過二千兩,相當於晚明一個普通家庭一百年的全部收入。 為自藏珍貴的書畫古玩所特製的名貴書箱想必是非常合理的事,出外雅集專用的書箱也自然是一種需求。為了保護「展玩」的社交需求,硬木及包銅邊的設計,暨實用也具裝飾性。而仿剔紅、剔黑的紋飾更顯漆器的宮廷及時尚品味。 如明代晚期文人范濂在其所著的《雲間據目抄》卷二中"細木傢伙"條記載:"細木傢伙,如書桌禪椅之類,余少年曾不一見。民間止用銀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韓與顧、宋兩公子,用細木數件,亦從吳門購之。隆萬以來,雖奴隸快甲之家,皆用細器。而徽之小木匠,爭列肆於郡治中,即嫁裝雜器,俱屬之矣。紈絝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貴,凡床廚几棹,皆用花梨、癭木、烏木、相思木、與黃楊木,極其貴巧。動費萬錢,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者,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裝鋪,庭畜盆魚雜卉,內列細桌拂塵,號稱書房。竟不知皂快所讀何書也?" 其中"余少年曾不一見。民間止用銀杏金漆方桌",恰恰說明了漆製傢俱在當時的一種被認可度。 而"隆萬以來,雖奴隸快甲之家,皆用細器。……凡床廚几棹,皆用花梨、癭木、烏木、相思木、與黃楊木,極其貴巧。"不僅說明了硬木傢俱的普及,而且準確的點明時間,是在"隆萬"之後。當然笵濂的觀點恰恰體現的是,明代晚期生產力快速發展,資本主義萌芽也已出現,在這樣一個社會變革時期裡具有保守思想的文人,對這種社會變化所存在有一定的偏見。但這並不妨礙此條記錄帶給我們資訊的真實性,其後的一句"動費萬錢,亦俗之一靡也。"把這時的硬木傢俱的價值說的一清二楚。 可以確定的是此類硬木書箱已非常少見,原先亦有可能在家族及書院中成對、或成套。對照明代有文字記載的家具、家私小件等,在數百年後的今天,其毀損散迭的家具、小件文物不計其數,也讓每一件幸存的文物更珍貴。 這樣一件處在硬木家具發展的初始階段,還具有濃重雕漆風格的黃花梨書箱,為明代家具木器及文房具、文人雅集生活、社會型態等提供一個極美好的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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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同意拍賣依據《稅務法》、《契約法》及拍賣方製定的《拍賣規 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拍賣人、委託人、競標 人、得標人。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必須仔細閱讀並遵守本規則,對自己在拍賣活動中一切行為負責,並承擔法律後果。如因委託人、競標人、得標人未仔細閱讀本規則而引起任何爭議或損失,其全部責任由委託人、競標人、得標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在執行本規則過程中所涉及的各條款如發生爭議,應向臺灣法院提起訴訟或提請臺灣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本公司決定權
第四條:本公司對下列事宜擁有完全的決定權:
1、某拍賣品是否適合由本公司出售,以及出售地點、出售日期、出售條件及出售方式。
2、通過拍賣圖錄或新聞媒體或其它載體對任何拍賣品做任何內容的說明或評論。
3、是否應徵詢任何專家的意見。
4、拍賣品在圖錄中的先後次序、版面大小及收費標準;拍賣品在預展現場的展覽方式;與拍賣品有關的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
拍賣撤銷
第五條: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有權在拍賣前的任何時間撤銷任何拍賣品的拍賣活動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1、本公司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有異議。
2、第三人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有異議且能夠提供相關的有效的證據材料,同時願意對終止拍賣活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及全部損失承擔相應責任並按照本公司規定交付擔保金。
3、對委託人所做的說明或對委託人保證的準確性持有異議。
4、有證據表明委託人已違反或將要違反本規則的任何條款。
5、存在任何其它合理原因。
拍賣官之決定權
第六條:拍賣官具有絕對決定權,亦即有權拒絕任何競投、以其決定之方式推動出價、將任何兩件或多件拍賣推動出價、將任何拍賣品撤回或分批、將任何兩件或多件拍賣品合併…等等之權利,如遇有誤差爭議,將拍賣品重新拍賣。如在拍賣後有任何爭議,將會以本公司的拍賣紀錄為依據。
關於拍賣人的規定及本公司其它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公司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對委託人或得標者的任何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有權提高競投價或拒絕任何競投價。
第九條:本公司有權決定結算時計價的貨幣及公佈貨幣兌換率。
第十條:本公司有義務為委託人、競標者及得標者保守秘密,並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維護委託人、競標人、得標人及本公司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如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所有爭議均應由拍賣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拍賣品圖錄僅是對拍賣品的作者、來歷、日期、年代、尺寸、質材、歸屬、出處、保存狀況和估計售價等提供參考性意見的文字說明和圖片材料,不表明也不構成本公司對拍賣品的任何擔保。無論印刷、攝影對拍賣品圖錄中作品的色調、顏色有何影響,無論說明文字是否準確或有錯誤,均應以拍賣品原物為準,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本公司對所有拍賣品的真偽、品質以及拍品所存在的物質或權利瑕疵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任何拍賣品採用任何方式(包括圖錄、幻燈投影、新聞載體等)所作的介紹及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對拍賣品的任何擔保。本公司所有拍品均以拍賣時「現狀」出售,競標人或其代理人應在拍賣日前以鑑定或其它方式親自審看拍賣品原物,並對其競標行為自行承擔責任,本公司不對買家作任何保證。
第十三條:本規則解釋權屬於臺灣沐春堂拍賣股份有限公司,本規則自2012年10月14日起施行。
第二章 關於委託人(賣家)的規定委託手續
第十四條 : 委託人委託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
1、委託人必須持有效身份證或護照,與本公司簽訂委託拍賣合約。
2、委託人若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應憑有效註冊登記文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託證明文件 , 與本公司簽訂委託拍賣合約。
3、委託人一旦與本公司簽訂委託拍賣合約,即表示同意接受並遵照執行本拍賣規則的各項條款。
第十五條:所有拍賣標的均設有起拍價,起拍價以新台幣(TWD)表示。起拍價由本公司與委託人通過協商在委託拍賣合約中確定,一經雙方確定,雙方均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變更起拍價格,應事先徵得對方同意。如果所委託的拍賣標的低於起拍價成交的,委託人只享有按起拍價計算落槌價的權利,但不免除委託人按規定支付佣金及支付各項費用的義務。
第十六條:委託人委託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即自動授權本公司對該物品自行製作照片、圖錄、圖片及其他形式的影像製品或進行公開宣傳發表。拍賣標的需要裝飾、裝裱、裝框的,委託人與本公司另行協商,由此發生的費用則按在委託拍賣合約中約定的比例和方式各自承擔。
保證及賠償
第十七條 : 委託人應保證其委託拍賣標的來源合法,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及處分權,能對抗任何第三人的任何權利主張,並保證該拍賣標的沒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及擔保。同時委託人還應聲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該標的存在的瑕疵。
第十八條:如果委託人違反前一條保證,導致拍賣品的實際所有權人或聲稱擁有權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的對該拍賣標的權利主張,其責任由委託人承擔;造成本公司或得標人蒙受損失時,則委託人應負責賠償本公司或得標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
第十九條:委託人不得競投自己委託的拍賣品,也不得聘請他人代為競買。否則自行承擔賣雙方之傭金及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
第二十條:拍賣品在本公司存放期間,因自然磨損、自身瑕疵、潛在缺陷等固有因素或因氧化、氣候變化、溫度變化、濕度變化、地震、海嘯等自然因素或因戰爭、敵對行為、核災、恐怖攻擊、破壞活動等不可抗拒人為因素造成的拍賣品的損壞、滅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拍賣品的附屬物(如裝飾、裝裱、框架、包裝、玻璃、軸頭等)的損壞,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拍賣品撤回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在拍賣日前任何時間不得無故撤回拍賣品,若要求撤回拍賣品,應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並經本公司同意後,可終止委託拍賣合約並撤回其委託的拍買品,但應支付如下費用 :
1、拍賣圖錄或其它出版物未交付印刷,應按起拍價的5%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2、如拍賣圖錄或其它出版物已交付印刷,應按起拍價的10%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成交處理
第二十二條:拍賣成交後,如得標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本公司不承擔向委託人支付或墊付出售收益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在買家付款後,除非本公司收到通知該拍賣品為贗品(如本拍賣規則界定者),本公司會於成功拍賣日期後四十五天,將成交價扣除賣家應支付所有費用之款項支付賣家。如因任何理由而使本公司在買家付款前即已付款予賣家,本公司即獲得拍賣品完整之擁有權與所有權。惟本公司因拍賣品為贗品的情況下,賣家方須將已收取之拍賣款項退還予本公司。
第二十四條:拍賣成交後,除委託人與本公司另有協議外,委託人授權本公司按成交價(落槌價)的百分之十扣除服務費並同時扣除其它各項已規定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 : 委託人所得的出售收益應向政府納稅,由委託人自行申報。
未成交辦理
第二十六條:如拍賣品未能上拍或被拍賣人撤銷拍賣,委託人應憑委託合約自拍賣日起15天內取回該拍賣品(運費自理),並解除委託合約。拍賣人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七條:如拍賣品雖已拍定,但得標人明確表示不支付購買價款或自拍賣日起超過15日後仍未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從而構成違約,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此次成交,按未成交處理並書面通知委託人。自收到書面通知日起7天內,委託人應取回該拍賣品(運費自理),並解除委託合約。拍賣人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也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委託人不得干涉拍賣人保留向買受人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委託人超過上述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規定期限未取回委託拍賣品逾期每日按保留價的千分之二向本公司交納保管費;委託人超過上述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規定期限2個月,委託人仍未取回委託拍賣品的,本公司有權以公開拍賣或其它出售方式按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條件出售該拍賣品,如拍賣價或出售價低於原起拍價的,差額損失本公司不予承擔。委託人應在收到領款通知之日起 30日之內領取出售收益(已扣除應付的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如逾期未領取的,則將該款項存入本公司的銀行帳戶,代委託人保存。本公司不承擔利息損失。
第三章 關於競標人及得標人的規定競買程序
第二十九條:競標人參加本公司的拍賣活動,應在拍賣日前與本公司辦理競買手續包括填寫必要登記手續、交付競投號牌保證金五十萬新台幣、領取競投號牌等,以取得競標權。競標人一旦取得競標權即表示同意接受並遵照執行本拍賣規則的各項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金的具體數額由本公司在拍賣日前公佈。上述保證金若競標人未能購得拍賣品,則全額無息返還競標人;若競標人成功競購而變成得標人時,該保證金則自動轉化為已成交拍賣品的訂金的一部分,此訂金在得標人支付所有購買價款前不予退還。
第三十一條:競標人若為自然人,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或護照辦理競標手續;競標人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的註冊登記文件、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等辦理競標手續。
第三十二條:競標成功後七日內競標人應自行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購買價款之餘款,否則本公司有權取消交易,並沒收該保證金。
現場競投
第三十三條:競標人在拍賣中舉起競投號牌即表示接受此時價位,競標人應對自己在任何價位上的舉牌應價負責,一經拍賣師落槌認定競標人為最高出價者時,即表示成交,競標人不得反悔,並應當場在成交確認書上簽字,否則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成交確認書一式三份,成交確認書是競標人證明自己是某件拍賣品得標人的憑證,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轉讓,否則一切後果由競標者自負。
第三十五條:競投號牌是競標者及競標權的標誌,應妥善保管,如丟失或轉讓,一切後果由競標者自負。
第三十六條:拍賣會上,如有使用貨幣兌換顯示板,該貨幣兌換顯示板之匯率為參考值。買家因依賴貨幣兌換顯示板(而非拍賣場的實際競投)而蒙受之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委託競投
第三十七條:競標人應親自出席拍賣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可委託本公司代競標,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上述委託。競標委託人應在拍賣前一日,向本公司出具 或傳真書面委託書,填寫清楚委託競標拍賣品的名稱、圖錄號、最高委託出價等資料。
第三十八條:競標委託人應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五十萬元於拍賣日前三天匯至本公司帳戶或以現金支付。委託競標成功後七日內競標委託人應將全部購買價款之餘款支付給本公司,否則本公司有權取消交易,並將該保證金按違約金的有關規定扣除。
第三十九條:如委託競買未成功,本公司將保證金如數退回競買委託人。
第四十條:競標委託人如需取消競標委託,應不遲於拍賣前兩日書面通知本公司。否則本公司有權按原委託競標內容執行,競標委託人自行承擔其後果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競標前收到書面競標,本公司將盡適當努力代其競投。如本公司就某一拍賣品而收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競標委託人以相同委託價對同一拍賣品由本公司競標成功,則最先委託授權本公司競標人為成功競標人。
第四十二條:委託之競標者,如在拍賣會舉行時,未能接到競標連線之電話,本公司將不負責其責任。
第四十三條:除非在競投時有其他委託,此項委託競投的執行是本公司的免費服務。本公司不會對因未能執行之委託競投,或在當中出現任何錯誤或遺漏負任何責任。
結算及費用
第四十四條:競標人競標成功某拍賣品即成為該拍賣品的得標者,得標人有義務在拍賣日當日向本公司支付購買價款。買家除支付落槌價外,另須支付服務費予本公司,服務費以落槌價之百分之二十計算,如三日內付清拍賣款項者,則得以優惠價,百分之十八服務費計算(刷卡除外)。如發生其它費用如出境鑑定費用、運費、裝裱費等,由得標人自行承擔。
第四十五條:如得標人在拍賣日當日支付全部購買價款有困難,可於拍賣日當日支付相當於成交價款百分之三十的訂金,並應自拍賣日起七日內付清剩餘購買價款。如得標人逾期未付,每逾期一日,得標人應按未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三向本公司支付滯納金;如得標人逾期六十日仍未付清剩餘拍賣價款,本公司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定金不予退回得標人。
第四十六條:買家如未向本公司支付所應付之全部款項,則不能取得拍賣品之所有權,即使本公司已將拍賣品交付予買家亦然。
第四十七條:買家支付本公司之所有款項均不包括任何貨物稅、服務稅或其他增值稅。如有任何相關稅項產生,買家須負責按有關法律所規定之稅率及時間繳付稅款。
第四十八條:如拍賣品一經拍賣師落槌認定競標人為最高出價者時,即表示成交,競標人不得反悔,若得標人明確表示不支付購買價款或自拍賣日起超過15日後仍未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從而構成違約,須賠償買、賣雙方之該拍品服務費或其餘相關之衍伸費用。
領取拍賣品
第四十八條:得標人如數支付購買價款後,即可獲得拍賣品的所有權;得標人須在支付全部購買價款之日起七日內領取所購買的拍賣品。逾期因拍賣品的搬運、儲存、保管、保險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得標者承擔,同時因此而造成該拍賣品的損壞、丟失等一切風險,亦均由得標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得標者請於 7 日內付款,並且於 15 日內取貨,如需貨運其運費自理。指定承運人或自領取時,拍賣品風險全由買家承擔,且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如買家未在七日內付款,本公司即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多項權利或補救辦法:
1.在拍賣日期後超過七天仍未付款,以年利率百分之四收取整筆現款利息。
2.在將來的任何拍賣中,有權拒絕買家或由他人代其所作出之競投,或在接受其任何競投前先收取買家五十萬保證金。
3.代賣家針對買家進行法律程序,索回整筆款項,另買家須負擔因而產生之法律訴訟費用。
4.取消同一次或任何其他拍賣中買家競投得之拍賣品或任何其他售予買家之拍賣品之交易。
5.安排將拍賣品公開或私下重售,如重售所得價格較低,其差額連同因買家未有付款而引致之任何費用一併向買家索償。
修正日期:西元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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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
拍品估价:无
起拍价格:3,200,000 新台币
买家佣金:
22.00%
拍卖公司
沐春堂拍賣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37巷12號1樓
邮编: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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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拍卖公司接受的付款方式有以下几种:
现金、信用卡、转账汇款、银行支票、个人支票以及PayPal支付。
使用PayPal支付时,请留意需要在账单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加上 4% 的手续费。
2. 信用卡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3. 转账汇款时请注意银行手续费
海外拍企会要求足额到账,所以请您在汇款时,选择足额到账,或在汇款金额的基础上加上汇款手续费(如25美金)。
4. 国际转账汇款时, 您需要知道海外拍卖行以下汇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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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运输相关事项
有的海外拍卖行会替您安排和协调运输, 您只需要支付相关的运费及保险费(如您需要)即可;有的海外拍卖行会推荐几家长期合作的运输公司, 这些运输公司有着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工作效率,您大可放心。您只需要提供您的收货地址, 竞得拍品账单。 运输公司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给您报价, 您可以在其中选择最优的报价者来承担运输任务。然后就是付款了, 信用卡是最常用的支付手段, 当然还有其他像PayPal,转账等。
6. 进口通关可能出现的关税
国际运送的包裹在进口清关过程中如需支付关税,需由包裹接受人(即买家)自行承担。 征收标准:具体征收标准和额度以海关通知和解释为准。
7. 禁拍拍品
海外拍卖会可能会出现中国法律禁止交易的物品,如枪支、管制刀具、象牙、犀角等;中国买家不得通过本平台参与上述物品的拍卖活动;任何情形下,买家均须对自己的竞拍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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